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送车费征税问题的批复

更新时间:1996-01-08  关注量:499  喜欢(76)

西双版纳州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送车费”如何征税的请示》(西国税流字[1995]第60号)收悉。经研究,对汽车销售部门销售汽车向购货方收取的“接车费”或“送车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收入中一并征收增值税,并应按规定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请遵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

3、海关总署 中国银行 国家计委等关于发放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4、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坚决打好两个攻坚战的通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马来西亚联合公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送车费征税问题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