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6]1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在近期内安排一次农村税收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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