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出租中国境内房屋、建筑物取得租金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辽地税票[2000]76号国税发[1996]2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税收优惠政策“一码全知道”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通知的通知
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备案管理的通知
4、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5、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出租中国境内房屋、建筑物取得租金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