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的通知》(
一、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及设置要按照《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税服务厅建设的规定>的通知》(云地税发[1997]184号)文件办理。
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服务岗位。
二、1997年内,要求每个地、州、市地税局在所辖范围内,抓好一个办税服务厅的示范点。省局在此基础上将选出全省地税系统的最佳示范单位,并在适当时候向社会公布。
三、各地要按月以简报形式将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及时反馈省局,以便组织交流和宣传。12月15日前各地将开展此项工作的专题报告上报省局。
相关阅读:
1、中央定价目录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通知(2006)
5、关于印发《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