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变更经济性质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批复》(国税函[1997]54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6]191号)文第四条 的有关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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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变更经济性质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批复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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