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更新时间:1998-02-13  关注量:281  喜欢(116)

各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7]1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2、云南省程海管理条例

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评选表彰的通知

4、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印花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印花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