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自备车补偿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8-12-10  关注量:649  喜欢(405)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抵扣,经研究,现对我省铁路自备车补偿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销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支付给云南省铁路自备车运输公司(以下简称自备车公司)的铁路自备车补偿费可按“运费”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二、自199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准予抵扣的铁路自备车补偿费为自备车公司开具的“云南省铁路自备车货运专用发票”(见附件,2-5联分别为报销凭证、记帐、发站留存、抵扣)上的运费金额。1998年12月31日以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货物取得由自备车公司开具的“云南省其他服务统一发票”上的铁路自备车补偿费,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三、“云南省铁路自备车货运专用发票”由自备车公司专用。发票要全部联次一次填写,各联内容,金额一致,且项目齐全,不得涂改,否则不能作为扣税的依据,不予扣税。

  四、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铁路自备车补偿费扣税情况的检查,一旦发现有欺瞒行为的,不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废止]

2、审计署关于 严禁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向被审计单位收费的通知

3、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陕西省广厦工程西郊住宅小区税款归属的批复

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市县的纳税人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

5、财政部关于2003年内销远洋船用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自备车补偿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