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一、重点税源企业资料报送:
1.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含附表);
2.损益表。
从1999年第二季度开始,季度报表在季度终了后二十日内;年度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报送省局,并附送重点税源企业年度税源分析报告。重点税源企业资料的报送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局要求时间及时报送资料,并保证填报资料的项目和数据完整、准确。
二、重点税源企业名单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今后出现未列入此文名单年度税额超过重点税源的企业,可相应列入重点税源管理企业名单。
三、重点税源企业的调整须报省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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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7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施行前已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有关事项)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
5、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测绘工作证、测绘资格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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