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财税字[1994]2号)和云地税发[1998]233号文件一并于1999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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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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