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9-08-13  关注量:388  喜欢(180)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于此次科研机构转制中涉及我省进人中国铜铅锌集团的昆明贵金属研究所,请按《通知》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做好该初究所转制后中央国有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的决定

2、关于加强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

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性法规起草和行政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

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有关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调整第二批第二阶段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文件的通知

5、关于修订《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