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近接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云南省盐业总公司、云南省农业机械总公司等《关于继续实行集中汇缴企业所得税的请示》,上述公司及所属企业经省地税局云地税发[1998]203号和云地税发[1998]90号文批准,实行集中汇缴企业所得税的办法。现经研究决定,对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云南省盐业总公司、云南省农业机械总公司等3个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名单见附件),2000年度继续实行集中在昆明汇缴企业所得税。集中汇缴企业所得税的有关办法仍按《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汽车工业总公司等6户省属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云地税发[1998]9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阅读:
2、海南省财政税务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摸清外商投资企业存货情况做好税款分离工作的通知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抓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促进区域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5、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冶金集团公司等3户省属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