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发展银行划转专项业务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复函

更新时间:2001-02-01  关注量:939  喜欢(803)

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

  你行《关于变更专项业务营业税缴纳地点的请示》(云农银函[2000]68 5号)收悉。经研究,鉴于国家停止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业税先征后返政策后,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划转你行管理的专项贷款业务营业税的先征后返政策也同时停止,因此,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同意自2001年1月1日起,将农业发展银行划转你行的专项贷款业务营业税由省分行集中缴纳改为由各分支机构就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以便于当地税务机关就地监管,保证税金及时入库。

  特此函复。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一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特产税减免问题的通知

4、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六批)

5、关于2016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发展银行划转专项业务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复函】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