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自营施工单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2-10-30  关注量:279  喜欢(55)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关于自营施工单位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单位)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191号)曾作过规定,即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均应当征收营业税。近接部分地区询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下发后,国家税务总局原来关于自营施工单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是否继续执行。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明确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60号通知规定,独立核算单位内部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在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相互提供应税劳务并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根据我国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作出的,目的是减轻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税收负担,降低国有企业改革成本。这一通知下发后,过去所作规定与本通知规定有抵触的,一律执行本通知的规定。

  请遵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

2、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

4、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5、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自营施工单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