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更新时间:2003-07-29  关注量:360  喜欢(103)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3]76号)(下称《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3]8号)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云地税二字[2003]34号)规定,一并贯彻落实。原规定与《补充通知》精神不符的,按《补充通知》的规定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 2023年第56号令

2、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3、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IC卡联网交叉检查的通知

4、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已被修正]

5、海南省财政税务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