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3-07-28  关注量:637  喜欢(187)

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思茅、楚雄、大理、临沧地区(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805号)规定,现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名单附后),2003年度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的规定,在其公司总部所在地深圳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云国税函[2002]283号)的规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年度内一律按应纳所得税额的10%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由昆明分公司汇总其所属分支机构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60%就地补缴企业所得税。

  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的管理和检查。

  

  附 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机 构 名 称             地州市

  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昆明市

  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中心支公司   玉溪市

  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   曲靖市

  4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   楚雄州

  5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中心支公司   临沧地区

  6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思茅中心支公司   思茅地区

  7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   大理州

  8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中心支公司   红河州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中心支公司   红河州

      开远营销服务部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2、外商投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3、陕西省木材检查站工作暂行规定

4、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的通知

5、西安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流转税新老税制衔接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