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3-09-02  关注量:642  喜欢(375)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2003]1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旧版(统印)普通发票库存数量统计表的数字为2003年8月31日止的库存数量。

  二、五种表的报送时间为2003年9月15日前。

  三、各局要尽快做好新票宣传、辅导工作。

  四、为减少换版损失,请各局尽量将旧票发售完毕后再售新版发票。

  五、新票已取消企业自印票,请各局认真做好大企业的用票计划。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2、财政部关于对你省“进一步明确乡镇自筹资金范围的请示”的复函

3、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4、公布2012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

5、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昆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