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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更新时间:2004-03-02  关注量:741  喜欢(480)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4]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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