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4-02-05  关注量:181  喜欢(93)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特定货物销售行为征收率的通知》的通知

2、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机关收费管理的通知

5、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电力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财经法规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财经法规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