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6-01-13  关注量:672  喜欢(123)

各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问题的批复

2、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防火工作的通知

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的通知

5、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