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条件
专用车辆及设备
- 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
停车场地
- 自有或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需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需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需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
注册流程
准备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
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法人股东提供执照副本照片。
网上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相关人员在一窗通平台操作电子签名,手机上进行登记注册。
申请材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
公司营业场所、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验收文件或营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验收文件。
公司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的房屋产权和租赁协议。
组织发布的安全评估报告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审批程序
-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及现场核查。
2.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营业执照;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注意事项
经营场地需远离人群密集地,周边不能有酒店、饭店等,并且要在城市的下风向。
安全员需通过考核,获得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的证书。
企业需拥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安监局进行备案。
售前咨询专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