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检测公司注册资金
专项检测机构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见证取样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综合类检测机构综合类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工程检测公司的设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279号令)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第三条
建设工程检测公司的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1.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专项检测机构的附加条件1.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见证取样检测机构的附加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综合类检测机构的附加条件1. 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质量检测、设计、施工或监理工作经历。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质量检测、设计、施工或监理工作经历。
质量负责人、审核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质量检测、设计、施工或监理工作经历。
检测机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25人。
具有与开展相应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试验场所及仪器设备,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并能满足检测需要。
检测机构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有健全的技术规程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有效的执行建设方委托制度;计算机软件管理。
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企业试验室的附加条件1.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6人。
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试验场所及仪器设备,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并能满足检测需要。
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拌制混凝土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见证取样检测必须到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售前咨询专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