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解读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政策解读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更新时间:2020-03-25  关注量:522  喜欢(358)

一、公告出台背景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和浙江省税务局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与《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二、公告制定必要性

    本次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是为了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与《条例》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有关管理规定,一律停止执行。

三、公告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

    《舟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舟山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废止后,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根据总局现行规定执行。

四、公告施行日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政部关于批转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换发事务所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实施办法》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下城区税务局行政处罚事项公开清单(2020年2月11日)

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4、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薄膜征收反倾销税的通知

5、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