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解读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政策解读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更新时间:2025-04-01  关注量:1138  喜欢(118)

  为配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做好营改增后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工作,我们制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88号),为配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施行,我们制定发布本公告。
  二、《公告》的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纳入营改增试点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人和扣缴人。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是在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1号)整合、完善的基础上形成的。同时,为落实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有关政策,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进行了修改,相应增加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相关填报栏次,明确了应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与扣除价款项目的逻辑运算关系。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营业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办理的公告》的解读

5、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外交部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政策解读

搜索栏目: 政策解读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