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解读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政策解读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更新时间:2024-03-17  关注量:1561  喜欢(96)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国家鼓励各类业户,包括医院、学校、党政机关、居民社区等,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网调节”的原则对光伏发电进行综合利用。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可将自用剩余后的电力产品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销售分布式发电余电产品的发电户以居民业户、非企业性单位居多,如果发电户逐一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不仅增加了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的复杂程度,也不利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推广,为配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便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购买电力产品时与发电户之间结算,出台该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
  公告明确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款。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因此本公告明确,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l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应按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税款。
  发电户应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的解读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5、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的解读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政策解读

搜索栏目: 政策解读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