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印花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2-01-07  关注量:710  喜欢(345)

各市、县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该通知的第一条 、第二条 和第三条 提出贯彻意见如下:

  1.关于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的贴花问题。我省内部调拨的有偿结算较多,且价格也不同,对部门内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使用的调拨单免征印花税;对部门内的独立核算单位之间使用的调拨单应按规定贴花。

  2.关于印花税施行细则中所指的“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如何划定问题。其收购部门仅指各级供销社设立的收购站和市、县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收购站点;农副产品是指农民或生产队直接出售自己生产或加工的农产品或副业产品。

  3.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专业银行以外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单位。

  以上通知;请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2、交通运输部关于清理整顿国际海运附加费报备相关事宜的通告

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4、新闻出版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印花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印花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印花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