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解除劳动教养的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更新时间:1984-03-30  关注量:175  喜欢(76)

山东省劳动局:

  转去滕县公安局一月二十五日来函一件,请你们处理。我们意见,对于职工中已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其在劳动教养期间,不论是否开除公职,均不计算连续工龄。未开除公职的,其劳动教养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印发《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2、关于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商业贿赂公约》的通知

3、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的通知

4、关于推行全国建设系统“12319”服务热线的通知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解除劳动教养的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