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铁道部:
你部上报国务院的《关于调整铁路乘务津贴和流动施工津贴标准的请示》(铁劳〔1978〕178号),国务院办公厅已转我们研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九八六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对铁路运输部门实行了换算吨公里工资含量包干,铁路的基建工程部门也实行了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国家与铁路部门的分配关系已基本解决。因此,不宜再由国家安排资金调整津贴标准。今年一月,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严格控制发放各种补贴、津贴和制止自行提高退休待遇问题的报告》,指出对各种津贴、补贴要严格控制,因此,今年也不宜提高津贴标准。如你部认为确需调整津贴水平,也要在严格控制调整幅度的前提下,在国家批准你部的工资含量总系数以内自行安排。
相关阅读:
1、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对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通知
2、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3、民政部人事教育局关于民政系统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工作安排问题的函
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1996年进口原糖实行暂定关税税率的通知
5、关于做好“十一”假期交通旅游和公众聚集场所等安全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对调整铁路乘务津贴和流动施工津贴标准的意见】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