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9-10-18  关注量:1051  喜欢(134)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转发给你们,根据《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海南省的实际,特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外商投资企业所在市(县)国家税务局按规定负责国产设备的登记、退税、监管、核销初审工作,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负责审批以及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款退库工作。

  二、各市(县)国家税务局要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台帐,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拟购进国产设备名称、数量、金额等有关情况登记造册。

  三、《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等有关表格由省局统一印制,发放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各有关企业使用。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八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2、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

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收入”专户管理及有关税收会计统计工作的通知

5、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