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0-03-28  关注量:248  喜欢(64)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贯彻执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细致地掌握、分析本辖区内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况,认真、及时、准确地完成每年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二、各市县局应积极加强对纳税人帐证的管理,帮助、督促其建帐建制,不断提高其核算水平,积极引导其采取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实际查帐征收方式。

  三、各市县局应严格按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程序和方法,对确实不能实行查帐征收方式,具有《办法》中第二条 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严禁违反规定,擅自扩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

  四、鉴于今年总局《办法》下发时间较迟,今年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时间由各市县局自行确定。今后,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一律以《办法》规定的时间为准。

  以上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安康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帐外经营已销货物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

2、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中英文版本《税务检查证》的通知

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税局、云南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提示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