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商业储运总公司自印和使用中转运输货运专用发票的批复

更新时间:1995-12-21  关注量:359  喜欢(286)

昆明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云南省商业储运总公司请求自印和使用<云南省中转运输货运专用发票>的请求》(昆地税发[1995]135号文)收悉,经核实,该公司所反映情况属实,鉴于企业业务特殊。拟同意其使用《云南省中转运输货运专用发票》,对企业自印的发票,必须列入《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试行规定》进行管理;同时该发票仅就在该公司范围内(包括曲靖、楚雄、德宏该公司的所属机构)使用,外单位一律不得使用。

  此复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的通知

2、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卜蜂水产饲料(海南)有限公司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省部级领导同志与厂(矿)长(经理)谈心对话活动方案的函

4、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平稳有序退出有关事项的通知

5、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统一使用云南省农业税收专用缴款书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商业储运总公司自印和使用中转运输货运专用发票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