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为了解决石灰石矿山因采场逐年逐伸、原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涨,致使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重点石灰石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以加快矿山技术改造。现通知如下:
一、将冶金重点石灰石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由现在的每吨原矿2元提高到每吨原矿4元,增提部分进入企业生产成本(附重点石灰石矿山企业名单)。因增提维简费而增加的支出,由企业提高效益自行消化,不调整企业承包基数。
二、地方中小石灰石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
三、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的规定,从严掌握开支,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四、本规定自1992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阅读:
1、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涉税服务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
3、劳动部、财政部关于颁发《劳动保护专项措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提高重点石灰石矿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