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更新时间:2008-05-21  关注量:1065  喜欢(697)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游侠财税

  你局《关于对进口厢式货车改装生产汽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浙国税流[2008]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规定,对于企业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的通知[失效]

2、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3、关于做好银行账户查询授权工作的通知

4、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武警部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5、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消费税 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消费税 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