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国办通[1994]22号),从1994年7月15日起适当提高大中专教材的定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中专教材的定价标准1、基础课、通用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教材,文科每印张定价0.36元,理工科每印张定价0.40元。通用性较强的专业课教材文科每印张定价0.40元,理工科每印张定价0.45元。
2、专业面较窄的专业课教材实行最高限价,理工科最高限价每印张为0.55元,文科最高限价每印张为0.50元。
3、彩色插页的定价标准调整为:小32开每张0.06元(2页),大32开每张0.08元(2页),16开每张0.12元(2页);普通封面的定价标准调整为:小32开0.15元,大32开0.20元,16开0.30元;压膜封面加价一倍。
二、大中专教材调价以后,对专业面较窄的专业课教材在1994年和1995年国家继续给予适当补贴,但要逐年减少,1996年全部取消。具体补贴办法按照国家教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新闻出版署教备[1991]9号文件的精神,由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三、用存书供应1995年春季的教材一律不得改价或提价。
请各有关出版社严格执行大中专教材的定价标准,进一步优化教材选题,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确保教材的优质出版和按时供应。
调价以后,有关方面要做好对学生的必要解释工作。
相关阅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加强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
4、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关于开展“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科学仪器设备研制与开发》 课题招标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调整大中专教材价格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