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南中海油气有限公司利用废气生产产品气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

更新时间:2003-10-20  关注量:242  喜欢(39)

澄迈县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海南中海油气有限公司回收废气综合利用生产液化气产品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澄国税发〔2003〕77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海南中海油气有限公司利用废气生产的液化气自2003年至200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要求该公司利用废气生产的产品必须单独核算,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9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免征手续。

  此复

  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决定

2、关于批复重庆市2011-2012年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名单的通知

3、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

4、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5、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南中海油气有限公司利用废气生产产品气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