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改制后采购国产设备已退税款补征问题的请示》(琼国税发[2004]29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因故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该企业已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相关阅读: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中法税收协定议定书第一条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2、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