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相关阅读: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5、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0号(关于常驻人员转让征税进境机动车辆有关事宜)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