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说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
地方税务局<转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育林基金不应征收营业税的
通知>的
通知》(
陕地税发[1999]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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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育林基金不应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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