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将部分企业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财务处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6-03-20  关注量:523  喜欢(28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外贸中心,各总公司:

  现将财政部《关于将部分企业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财务处理办法的通知》(财基字〔1995〕747号)及《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一 财政部关于将部分企业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财务处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二 财政部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3、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4、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

5、财政部公告(2004年第4号)

以上就是关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将部分企业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财务处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