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废止]

更新时间:2005-08-29  关注量:487  喜欢(147)

游侠财税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5]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符合《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二批)

2、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3、海关总署关于收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

4、宗教事务条例

5、风景名胜区条例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废止]】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失效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失效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