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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附件:1.钢铁产品进口关税调整表
2.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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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