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5-10-12  关注量:224  喜欢(103)

各市县地税局、财政局、国土环境资源局,三亚、儋州、万宁、临高、屯昌、白沙、昌江、乐东、陵水、琼中(市)县农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地税局、农税局、财政局和国土环境资源局要加强联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情况通报和联席会议等形式沟通情况和信息,建立协税护税制度,切实强化土地税收征管。

  二、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要严格执行《通知》关于“先税后证”的规定,对未出具税务机关的完税(减免税或不征税)证明的,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三、各市县地税局要充分利用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信息,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变化情况,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四、各市县地税局、农税局、财政局和国土环境资源局要结合本地情况,共同协商制定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具体办法,并于2005年10月31日前报送省地税局、省财政厅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 南 省 财 政 厅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陕西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

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

5、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

以上就是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