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4-07-27  关注量:379  喜欢(157)
                              (1999年1月19日 国税发[199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于1997年5月30日在北京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丹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业经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外交部门分别于1998年5月5日和1999年1月11日互致照会,确认已完成该协定生效的法律程序。根据该协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该协定应自1 999年2月9日起生效,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协定文本,总局已于1997年6月5日以国税函[1997]342号文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供应商资格登记有关事宜的公告

2、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3、西安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实施意见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税收协定 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税收协定 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