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606号建议的答复

更新时间:1998-05-05  关注量:424  喜欢(232)

李振东等15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2号)规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边境口岸进口原产于毗邻国家的商品,除烟、酒、化妆品以及国家规定必须照章征税的其他商品外,‘九五’前三年(1996-1998),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这一优惠政策到期后是否延长,我们将根据国内国际经济形势,进行调查研究,结合我国开展边境贸易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在全国统盘考虑。

  感谢您对财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我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税政司 68552637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号——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等10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2、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3、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5、国家统计局 监察部 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606号建议的答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