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801号建议的答复

更新时间:1998-05-19  关注量:144  喜欢(69)

刘宝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汽、柴油的消费税应从企业出厂价内改为价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考虑到石油产品的不可再生和替代性,为了调节消费,保护石油资源,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均对成品油征收特定消费税,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将汽油和柴油纳入消费税的课征范围。从国际上看,各国成品油的消费税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计征方式有从量定额计征和从价定率计征两种,但以从量定额计征为主;二是价格与税收相分离,减少税收对价格的影响,油品价格随国内外市场供求情况变化而不断变化。从我国的现实国情看,由于汽、柴油销售网点分散,税收征管水平不高,而且考虑到我国税制模式的延续性,现行消费税采取的是价内税形式。

  但是,由于成品油的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税收并不随成品油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因而不会影响我国成品油与国际油价并轨。

  从长远看,汽、柴油消费税应该采取价外税的形式。但我国消费税实现由价内税向价外税的转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涉及到多方面的配套改革,我们将在今后的税制改革过程中,对汽、柴油消费税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

  感谢您对财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税政司68551636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停止对原产于日本的若干进口商品征收特别关税的通知

2、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云南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瑞丽分公司增值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总机构向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5、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801号建议的答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