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税率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2-02-15  关注量:1032  喜欢(3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关规定,以及RCEP对马来西亚生效情况,自2022年3月18日起,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2022年税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10号文件附件)协定税率栏中列明,其对应的中文简称为“东盟R”。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2、关于加强探险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吴兴区税务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全国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的公告

5、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税率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税收协定 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税收协定 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