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国绿化基金会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根据其章程,接受的捐赠全部用于营造生态公益林、防沙治沙、防治水土流失以及绿化宣传教育、救济贫困山区等公益性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绿化基金会的捐赠,可按税收法规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
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2000年9月6日以云国税函[2000]409号原文转发
相关阅读:
1、关于印发《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关于财政、财务及会计决算汇总报表金额单位由“千元”改为“万元”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国绿化基金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