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民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0-11-10  关注量:953  喜欢(19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几年来,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有些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些适用期已过,有些已被法规或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为推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进程,更好地为社会稳定的大局服务,从1999年底开始办公厅组织对现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1993年清理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

  这次清理的范围是1949年至1999年底民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共清理出应明令废止和自行失效的民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58件,现予公布。

  附件:废止的民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2、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3、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稽核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5、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组建陕西省旅游集团公司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民政部关于废止部分民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民政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民政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