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原中央所属煤炭行业的部分单位养老统筹移交山西省管理有关事项的函

更新时间:2000-02-21  关注量:305  喜欢(168)

山西省劳动厅、财政厅: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2号)的规定,原煤炭工业部直属和直接管理的国有重点煤矿等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已随管理权限下放移交地方管理。但是移交当时,由于部分煤炭单位没有下放地方管理,致使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也未能随之移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精神,决定将中煤建筑安装公司7处、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华晋焦煤太原总部和华晋焦煤吕梁公司(含洗煤厂)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移交你省,实行省级管理。移交数据以1998年末决算数字为基础,由你省进一步核查后确定;缴费比例、待遇政策等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自1999年10月1日起,由你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上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

  根据《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社字〔1999〕13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通知》(财社字〔1999〕13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通知》(财社字〔1999〕179号)的规定,上述移交你省企业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所需资金和降低缴费比例后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足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部分,均已包含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内。请你省统筹安排、调剂使用资金,确保移交你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2000年2月21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水利部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

2、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印发的《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学生和实习人员条款有关规定一览表的通知》的通知

3、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酒类行业消费税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4、1994年清产核资资产价值重估实施细则

5、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4号通告要求做好不合格银杏叶药品召回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原中央所属煤炭行业的部分单位养老统筹移交山西省管理有关事项的函】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