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印发《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0-03-10  关注量:127  喜欢(54)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将《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

  最近,我们收到一些上市公司来函,询问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9〕35号)文件(以下简称“财会字〔1999〕35号”)时,改变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经研究,规定如下:

  对1998年因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已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比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执行财会字〔1999〕35号文件时,又改变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即由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改为账龄分析法,或改变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此次可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其产生的累积影响数采用追溯调整法予以处理。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剑川县三江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批复

2、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财政部门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3、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4、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5、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印发《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