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5-01-07  关注量:851  喜欢(3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就未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但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自然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未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但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自然人,按以下方式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收入额×附征率

  附征率表

序号

类   别

附征率(%)

1

交通运输业

(1)货物运输业(包括客、货运混合经营)

1.5

(2)其他

1

2

采矿业、制造业

0.8

3

批发和零售业

0.8

4

建筑业

1.5

5

住宿业

1.5

6

餐饮业

1

7

娱乐业

2.5

8

中介服务机构

2

9

其他

1.5

  二、未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但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自然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按《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1月29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政部等四部委印发通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2、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深入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

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九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通知

5、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个人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个人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